@热用户,这项业务进入办理倒计时
发布时间:2025-09-17 11:33:46 作者:包头热力
注意啦!注意啦!
市热力集团25/26采暖季
供热暂停、恢复用热业务
已经开始办理啦
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哪办?何时截止?
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停供办理时间:
根据《包头市城镇供热收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热用户需要停止用热的,应在当年6月1日至9月30日(含)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受理停止用热申请
(一)新建住宅第一年交付使用;
(二)供热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
(三)危害共用设施安全运行或者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
(四)整体建筑非单独、密闭空间;
(五)有供热设施的未与整体面积一同申请的阁楼、地下室及该建筑的其他部位等;
(六)欠费用户及未办理恢复用热手续私自恢复供热的。
申请停供办理流程
(一)首次办理的用户,应携带用户信息卡、身份证、房产证通过房屋所属中心热力站、营业厅办理申请停供业务,也可通过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和蒙速办等线上渠道办理。须填写《热用户停止用热申请表》,并认真了解《用户须知》后签字确认。非房主本人申请的,代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上述材料以及房主签署的委托书方可办理。
(二)上一采暖期为停供的用户,本采暖期继续申请停供,需到房屋所属中心热力站、营业厅提交申请或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并缴纳基本热费。
恢复用热
恢复用热办理时间
热用户恢复用热应在10月15日供热前向供热单位提出恢复用热申请,并在受理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缴纳热费。操作前应核实用户地址及管线,确保核对无误。
采暖期中申请恢复用热的,由基层单位核实是否具备恢复条件,具备恢复条件的应及时受理申请,不具备恢复条件的应通知用户无法办理的原因。
为确保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每采暖期停供用户只受理一次恢复用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