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督导组到集团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05 11:54:38 作者:包头热力
8月4日上午,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李军、自治区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白兰一行4人组成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调研督导组到包头市热力集团检查指导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李俊,主任侯志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志强,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文忠,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李儒峰等领导及国资委、热力集团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并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前,督导组分别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企管法规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了解集团公司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的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详细询问了有关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三项制度改革、董事会建设等内容,查阅了公司国企改革相关档案资料。
座谈会上,刘志强向督导组介绍了包头市热力集团公司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三项制度改革、生产经营管理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公司领导与督导组成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李军对集团公司落实上级要求,扎实规范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希望公司继续努力,在“和谐同行”、技能人才培养、用工管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方面持续推进、不断提升。
白兰对集团公司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给予肯定,结合了解到的情况,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对现行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细致地梳理、规范和完善,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确保国企改革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加大改革任务推进力度,特别是市场化用工、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契约化管理等方面任务要重点加强落实。三是要加强与上级单位的沟通,准确把握改革目标要求,确保改革工作符合要求标准。希望集团公司充分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企业实现更大的发展。